贖價(代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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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按撒但的計畫,耶穌為拯救犯罪的神靈們自願來到地上,穿上肉身,作為犯罪之神靈們罪的代價,親自成了贖罪的祭物。『罪的工價乃是死』,因此想拯救犯罪的神靈們,只要無罪完全的義人,代替不義的人死就可以實行拯救。在古代的法律中,放了一個罪人,則放走的那人就要代替罪人必死(王上20章42節)。」 – 摘自《來自天使世界的客人們》第13章「首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中

1. 詞義解釋

譯作代贖物的希臘語「Lutron」一詞,指的是解放奴隸或俘虜時交付的贖金。

2. 從歷史中學習代贖的法則(王上20章1-43節)

北以色列亞哈王當時,曾與亞蘭王便哈達的軍隊發生過一場戰爭。亞蘭王率領三十二個同盟的王和軍隊,上來圍攻撒馬利亞(以色列首都),要求對方投降。然而,亞哈王和以色列做好決戰準備,出來應戰。

這時,上帝的先知者來見以色列王,告訴他說上帝已將亞蘭軍隊交在他手裡(讓以色列戰勝亞蘭軍隊)的事實,最終以色列在這場戰鬥中大獲全勝。

戰敗的亞蘭王自我安慰說:「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他們勝過我們,但在平原與他們打仗,我們必定得勝。」一度招兵買馬,在第二年又挑起戰爭。

同時,以色列也按照「第二年亞蘭王必上來攻擊你」的先知者的忠告,正在全面擴充軍備。然而,就在與敵軍正面交鋒時,就像「以色列人好像兩小群山羊羔,亞蘭人卻滿了地面」(王上20章27節)的表述一樣,在軍事實力方面差距懸殊,相比之下以色列處於劣勢。

上帝的先知者站在以色列王面前,再一次傳達了上帝的旨意。

「亞蘭人既說我耶和華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所以我必將這一大群人都交在你手中。」上帝同在的以色列軍隊最終還是大獲全勝,而亞蘭王的結局是只能向亞哈王苦苦哀求饒他一命。亞哈王見亞蘭王高高抬舉自己,得意忘形,便把上帝交在以色列手中的亞蘭王和他的軍隊放走了。

不久後,一位先知者奉耶和華之命喬裝扮成負傷士兵,用頭巾蒙眼,改換面目,走到亞哈王面前對他說:「僕人在陣上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人來,對我說:『你看守這人,若把他失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不然,你必交出一他連得銀子來。』僕人正在忙亂之間,那人就不見了。」

亞哈王聽了這話,卻不知道這番話是對自己所說,便勇敢地說:「你自己定妥了,必照樣判斷你。」

亞哈王放走了應當處死的亞蘭王,上帝給他傳達話語如下:

「因你將我定要滅絕的人放去,你的命就代替他的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

像這樣,代贖是指為了挽救犯下死罪的人,由沒有犯罪的其他人代替死去。

3. 作贖罪祭物的基督

舊約時代,以色列百姓犯罪時,將所殺牲畜的血灑在祭壇上贖罪的歷史,是新約時代基督成為所有贖罪祭物的實體並捨命流下自己的寶血代替人類之罪的一個模型。

如今,相信耶穌的寶血,按照其教導而行的所有靈魂們,藉著基督的贖罪,不再被定罪,將得到完全的拯救。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太20章28節,可10章45節

對耶穌為拯救犯下死罪的人類,不以自己性命為念而付出的崇高之愛,天上子女們將深深刻印在心中,永不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