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說只要相信上帝就一定能得救,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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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得救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不僅耶穌賜予了「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的話語,使徒保羅也強調了可稱為基督教信仰3大要素之一的「信心」,說義人必因信得救。(太9章29節,林前13章13節)。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章17節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3章11節

聖經所說的信心和普通人所說的信心不同。大部分教會完全排斥了耶穌教導我們要「遵行」的新約制度,將腦中的想法稱為信心,但這並不能說是真正的信心。

信心和行為是一體

客人受到款待後道謝說「這頓飯吃得很好」時,沒有人會認為這人只吃了米飯,沒吃其他的菜肴。雖然沒有言及其他詞語,人們也都會理解成所有的食物都好好享用了。

同樣,不是因為「因信得救」的話語中只有「信心」一詞,就單指信心本身。「信心」一詞中還包含著因信心所做的行為。

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 來11章7-8節

聖經上說挪亞造方舟、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去迦南都是憑著「信心」成就的事。如果按那些極力將信心和行為分開的人們之主張看的話,「造方舟」和「往迦南地去」都只是與信心無關的行為。這樣的話,只能得出違背聖經的結論。

如果相信耶穌,就要伴隨憑信心做出的行為。耶穌教導我們憑信心所遵行的新約制度對我們得救來說是非常必要的。

信心和新約制度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浸禮)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16章15-16節

如果相信福音卻不接受浸禮,就與不信之人毫無區別。如果想得救恩,不僅要按照耶穌的教導相信福音,還要接受「救恩」的標記——浸禮。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浸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彼前3章21節

「只要信就能得救、不需要任何行為」的主張是出於沒有領悟得救的信心和聖經中的信心而做出的錯誤主張。說「因信得救」時,「信心」中已經包含了「浸禮」在内的新約制度。逾越節也是如此。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6章53-54節

耶穌說如果不吃他的肉,不喝他的血就絕對沒有永生。對於因罪只能一死的人類,救恩意味著得到永遠的生命。可耶穌卻親自說永生只允許給吃耶穌肉、喝耶穌血的人,所以為了得救,吃耶穌肉、喝耶穌血的行為是絕對必要的。若說相信耶穌卻不吃喝耶穌的肉和血,按照「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的耶穌話語可知,那樣的人無法得到永生。無論擁有多麼大的信心,如果不做出吃耶穌肉、喝耶穌的血的行為,就無法得救。

吃喝耶穌的肉和血的方法就是遵守新約逾越節。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那裡給你預備?」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太26章17-28節

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路22章14-20節

為了恩賜生命而來世的耶穌很願意讓我們吃這逾越節(路19章10節,約10章10節)。這不正說明遵守新約逾越節對我們得救恩,即得永生是必要的嗎?

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是耶穌的肉和血

耶穌的話語和行跡中明確體現了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就是意味著耶穌的肉和血。儘管如此,錯誤理解信心的人們牽強地主張「相信耶穌就是吃喝耶穌肉和血,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與永生無關」。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約6章47節

在這裡,重要的問題是信「什麼」才能得永生。看下面的章節可知是要相信耶穌就是「從天而降的生命的糧」,帶著信心去吃。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約6章47-51節

相信耶穌是生命之糧的人,為了得永生必須吃這糧。按照原文可知:只相信不能算是吃了預表為生命之糧的耶穌,不僅要相信耶穌是生命的糧,還要吃才行。恩賜永生的耶穌的肉和血就是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對此,還有更確實的證據。

首先,耶穌通過逾越節應許了「赦罪」(太26章27-28節)。經上說罪的代價乃是死,如果得到了赦罪,就沒有死亡了(羅6章23節),也就是得到了永生。逾越節中所蘊含的祝福與約翰福音6章的話語完全一致,意味著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就是得「永生」的耶穌的肉和血。

另一個證據就是耶穌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來的大祭司長。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上帝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來5章8-10節

麥基洗德是舊約時代用餅和葡萄酒為亞伯拉罕祝福的祭司長。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賜福與亞伯蘭!」 創14章18-19節

耶穌之所以用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賜給我們赦罪和永生的祝福,是因為耶穌就是麥基洗德的實體。因此,餅和葡萄酒與永生無關的主張,是忽視耶穌就是麥基洗德實體之事實的愚蠢的主張。

行為的重要性

對救恩而言信心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們要信的是作為道路、真理、生命的耶穌之話語和教導,並不是人造的虛假教理。

耶穌賜予了「信而受洗(浸禮)的人必然得救」的話語,並身為麥基洗德的實體,以逾越節的餅和葡萄酒恩賜了永生的祝福。如果相信耶穌是救主,就應該相信耶穌的話語並以信心遵行浸禮和新約逾越節。

逾越節禮拜前舉行的洗足儀式上,耶穌對彼得說的話也充分體現了行為的重要性。彼得認為耶穌作為夫子給使徒們洗腳是不合理的事,所以阻止了要給自己洗腳的耶穌。這時,耶穌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約13章8節

當時彼得比任何人都堅信耶穌就是基督(太16章16節)。即便如此,耶穌還是對他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與救主耶穌無分的人沒有救恩,這就意味著,遵守包括洗足儀式在內的逾越節儀式對我們得救來說是極其必要的。

遵行上帝旨意之人進入的天國

天國是按照上帝旨意「遵行」的人才能進入的地方。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章21節

單純口中說相信,或者只擁有相信的想法是不能進天國的。為了進入天國,一定要按照上帝的旨意去行。

耶穌明確地教導了信而受浸禮才能得救,且不吃耶穌的肉、不喝耶穌的血就沒有生命。相信這一切話語,並照此遵行才是能獲得救恩的真信心。這是耶穌的教導,也是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