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同弟兄和好

馬太福音5章

40,554點擊數

耶穌坐在山上,門徒們聚集到耶穌周圍。耶穌詳細地教導他們有關有福之人、律法,以及聖徒應具備的品性和態度。

「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聖經的核心是愛。從「愛完全了律法」(羅13章8-10節)這句話中可以看出,即使我們完全遵守了規例和誡命,卻沒有愛,就算不得什麼。耶穌教導我們的愛是廣泛的,從親近的弟兄姐妹到鄰居甚至仇敵。如今,上帝的愛迅速傳向70億人類,我們是否沒有完全愛我們身邊的弟兄姐妹呢?耶穌曾命令那些與身邊的弟兄姐妹有衝突的人,甚至暫停在壇前獻上禮物,先去和好。

如果有因為思想或觀念的不同,或者因為內心仍然有憎惡、妒忌、嫉妒等罪惡的習性,而與我疏遠、對立的弟兄姐妹,那麼現在就讓我們道歉、和解、寬恕,並建立完全的愛。這正是基督因愛我們,甚至不惜承受十字架痛苦所渴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