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你的罪

约翰福音8章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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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在殿里教导百姓,有一群人出现在耶稣面前,他们是带着行淫时被拿的妇人而来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问耶稣:

“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人用石头打死,夫子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他们这样问,是要得着告耶稣的把柄。对督促耶稣回答的他们,耶稣开口说到: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受到良心谴责的人们一个一个离开那里,只剩下耶稣和那妇人。

耶稣对妇人轻声嘱咐说:

“我也不定你的罪,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向因着罪处在死亡危机之下,却又艰难地保住了性命的妇人,耶稣所嘱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再也不要犯罪。

上帝对如今的我们所期望的也一样。在天上犯下叛逆罪的我们,应当被判处地狱的痛苦,但上帝并没有定我们的罪,而是给予了悔改的时间,因而我们被免去了原本预定的刑罚,得到了得救的机会。若忘记那恩典,违背生命的律例和法度而继续犯罪,只能被剥夺上帝重新为我们找回的天国祝福。

当罪的诱惑摇晃我们的心时,当不由自主地显露出罪的习性时,让我们记住没有给我们定罪,而是赐予得救机会的基督的嘱咐吧,直到以除去罪恶的圣洁的信心进入天国的那日为止!